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海关15项措施促外贸 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

2012年10月30日 11: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广州海关近日出台了15项措施,包括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适用范围、支持南沙海港和机场空港发展、支持广东再生资源产业健康发展等。

  公告显示,广州海关近日出台了15项措施,通过发挥海关职能作用,应对复杂严峻的形势,促进广东外贸稳定增长。广州海关副关长谢建年表示,此次广州海关出台的措施,涉及范围广、力度大,涵盖了“改进海关监管和服务、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重大发展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维护公平贸易秩序”五个方面15项具体措施。 

  在改进海关监管和服务方面,广州海关将加快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把加快推进“三个一”作为促进广东外贸稳定增长的抓手,加强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沟通配合,积极推进南沙口岸扩大试点工作,抓紧在白云机场空港试点推进“三个一”,并在年底前逐步将“三个一”推广到广州海关关区各主要口岸。

  广州海关还将完善风险企业筛选工作机制,实施分类分级审单作业模式,对极少数高风险企业进行有效管控,把90%以上的其他企业纳入低风险快速通关范畴,让守法企业获得最大通关便利。全面推开分类通关改革,实现进出口全覆盖,切实提高通关便利水平。加快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步伐,把通关无纸化拓展到进、出口领域,扩大企业受惠范围。 

  同时,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适用范围放宽至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海关主动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要求,便利进出境物流的一项重要改革。它打通了内陆地区企业的通关瓶颈,适应了内陆地区进出境物流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企业通关效率,缩短通关时间,节约企业通关成本,受到广大企业尤其是内陆企业的广泛欢迎。 

  在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方面,自2012年10月1日起,停止收取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付汇单、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打印费;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积极推广“预审价、预归类和原产地预确定”工作模式。大力推进预归类社会化服务,开通业务咨询平台,协助预归类服务企业有效提高预归类工作效能。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违规企业以教育、规范和引导为主,慎用封帐等极端强制措施;对归类差错等技术性违规,区别情况,慎重立案。 

  在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方面,广州海关将认真贯彻执行《署省合作备忘录》,落实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关区实际,突出“产业、产业链、企业、区域、守法便利”五个导向,出台广州海关进一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十五项措施,推动广州关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迈出实质性步伐。支持和鼓励内外资、加工贸易等各类型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减免进口设备税收,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在支持重大发展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广州海关将支持南沙海港和机场空港发展。以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为契机,积极研究建设粤港澳口岸通关合作示范区、简化南沙港区与香港葵涌码头船舶进出境手续等先行先试政策落地的具体措施;积极配合省市政府做好整车口岸扩大至南沙港区相关工作;积极支持南沙新港码头三期、南沙汽车专用码头、南沙游艇会、邮轮码头、粮食通用码头、龙穴造船基地等项目的建设,促进南沙国际枢纽港作用的形成和发挥,带动珠江流域二类码头、车场的整合。

  大力支持白云机场航空枢纽港建设,重点完善通程航班监管模式,便利旅客通关和人员往来;推动机场综合保税区建设,带动空港经济的发展。据悉,今年以来,广州海关通过优化监管服务为南沙、机场口岸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前9个月南沙口岸进出口货运量1279万吨、货值16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24%、22%;广州机场口岸进出口货运量114万吨、货值近14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7%、13%,均实现了双位数的较大幅度的增长。 

  在维护公平贸易秩序、营造健康发展环境方面,广州海关将支持广东再生资源产业健康发展。实施“两废”加工企业分级分类差别化管理模式和“入园监管”模式,改变一律“3个100%”查验的做法,对高资信和进入产业园区的“两废”加工利用企业实行便捷通关。建立海关、环保、质检三方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对固体废物进口和加工利用综合治理的格局。同时,提高实际监管效能,严厉打击行业性、团伙性和专业性走私,规范进出口贸易秩序。(中新网财经频道)

【编辑:黄楠】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