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美欧韩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
中新社北京11月26日电 (董冠洋)中国商务部26日发布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
此项调查是应中国国内产业申请发起的。中国国内申请企业主张,自商务部对美国、欧盟、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以来,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多晶硅生产商和出口商在短期内大量突击对中国出口,这种不公平贸易行为导致中国国内产业陷入困境,严重影响到即将实施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救济效果。
太阳能级多晶硅主要用于太阳能级单晶硅棒和定向凝固多晶硅锭的生产,是生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的主要原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中国商务部决定对自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中国商务部本月1日发布公告,决定当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双反”立案调查。今年7月份,中国商务部已先期对美国进口多晶硅启动“双反”(反倾销、反补贴)立案调查,对韩国进口多晶硅开展反倾销调查。
尽管中国的多晶硅产能已逾10万吨,但实际产量却远远不能满足国内庞大的光伏组件、太阳能电池厂商对多晶硅的需求。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总计进口多晶硅6.46万吨,同比增长36%,而其中有60%来自美韩。
今年以来,中、美、欧、韩四国在光伏领域的贸易纠纷愈演愈烈。欧盟委员会曾于9月6日发布公告,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本月8日启动反补贴调查。
美国商务部也于10月10日就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双反”调查作出终裁,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从18.32%到249.96%不等,反补贴税率从14.78%到15.97%不等。
中国商务部为此多次呼吁,各国应当着眼长远,加强产业合作,开放国际贸易,而不应出于短期利益需要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