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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应下调民营医院企业所得税

2013年03月06日 15:1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王执礼委员

  应下调民营医院企业所得税

  “希望能对民营医院25%的企业所得税进行下调,参照高新企业按15%所得税率征收,以此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机构,促进国民医疗体系的完整。”今天,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朝阳糖尿病医院院长王执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王执礼说,目前民营医院需要上缴25%的企业所得税,而公立医院国家不仅有总收入的8%至10%的财政补贴,且没有税负。因此,民营医院的运营成本至少要比公立医院高出50%,这不利于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行业进行长久发展。应参照高新企业按15%所得税征收更为合理。

  另外,还应考虑民营医院的投资者需要得到回报的情况。根据实际调查,民营医院要收回投资一般需要8年至10年时间,这对民营医院的投资者来说显得周期较长,所以成为民营医院缺少自律意识,侵害了患者利益的隐患,损坏了民营医院形象的同时,也给医疗改革带来了负面影响。

  所以,建议税务部门应完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平衡医疗机构的整体税负。

  本报记者 龙露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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