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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河南淮滨:政府招商套牢投资开发商(3)

2013年04月02日 07:06 来源:中国商报 参与互动(0)

  任尔东南西北风

  2013年1月18日,在宋春红的带领下,中国商报记者一行来到了他所开发的王家岗乡王家岗村的“新农村”现场。

  记者看到,项目所及之处都是成排的两层楼房。有些楼房已经竣工,住进了村民,而有的还是框架。

  虽然曾经是被乡里奉为上宾请进来的投资商,但此时宋春红仿佛进入了“敌占区”,连脸都不敢在大街上露,车窗也不敢打开。“王成东现在还是村主任,村子里谁敢不听他的?如果他们知道我是带着你们来采访的,我的小命没了不要紧,估计你们也走不了!”

  在封闭的车上,宋春红打电话叫来了两个了解事情来龙去脉的王家岗村村民。对宋春红被请来投资开发建设新农村的事,两位村民的说法和宋春红的完全一样。

  鉴于王家岗乡政府所在地就是王家岗村,离项目所在地很近,所以中国商报记者决定前往采访。而两位村民却惊恐万分地拦住了记者:“可不能去啊!王成东在俺这里势力太大了,乡里不敢不听他的,乡政府就是王成东的傀儡,你们去乡里跟去村里直接找王成东没什么两样。要采访,你们还是直接去县里吧,县里非常清楚这件事。”

  从村民惊恐万状的表情上,记者感觉,两位老实巴交的村民所言也有一定道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记者绕过乡政府,直接来到了淮滨县。

  淮滨县是一处新建的政府大院,白墙青瓦,正门竖着一块巨大的石头,刻着“为人民服务”几个醒目的红字。“这块石头需要多少钱咱不知道,但这么大,肯定花费不菲。”一位路过的县政府干部愤愤不平地告诉记者。他认为,淮滨是个穷地方,用这么多钱搞面子工程,不如实实在在给老百姓办点实事。

  在一楼的县政府办公室,说明来意以后,一名40多岁的工作人员让记者先去县委宣传部报到,由宣传部安排哪位领导接受采访。

  在县委办公区域的宣传部,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接待媒体的新闻中心韩主任正在外开会,她随后给韩主任拨通了电话。韩主任指示,想采访谁,记者可以直接去找县政府的领导。

  记者返回了县政府的办公区域。县长办公室锁着门。楼上楼下跑了几圈,记者也没找到一个可以接受采访的人。在一位老同志的指点下,记者找到了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辉的房间,因为受了伤,李辉斜靠在椅子上办公。

  从李主任这里记者了解到,当初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县检察院公诉并取保候审的原王家岗乡人大主席、乡党委副书记王亚平已经调整了职务,现已调任县工业园区主任。

  李主任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宣传部让记者自己找县政府领导采访,程序上不合适,而且负责新农村建设的是县委农办,不是县政府。但是,鉴于涉及王家岗乡政府在工作上的事,李主任还是找来了县政府督察室的主任符晓健。

  在县政府督察室,符主任告诉记者,他本人就是王家岗乡人,对王家岗村新农村建设的事非常了解,县里对此事也很清楚。“我理解,其实就是利益‘分赃不均’造成的。新农村建设是前几年的口号,现在已经不提了,改成‘万人社区’ 了,所以,很多政策和后续工作现在没法延续。”

  符晓健还告诉记者,不光是王家岗村一个,整个淮滨县类似的问题也很多,不少乡镇都有。对于其他问题,符晓健没有给出答案。

  从淮滨县政府出来以后,记者又找到了宋春红,他告诉记者,他已经记不清来过淮滨县政府多少次了,对此事,县里不是不能办,而是县里压根儿就不想给解决。“事实明摆着,乡政府没有县里的支持和认可,它敢和我签合同做买卖?”

  律师观点

  淮滨县新农村建设问题多多

  从河南省淮滨县回来以后,中国商报记者又采访了山东青港律师事务所主任桑寿增和山东云江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江云姜两位律师。两位律师均认为,河南省淮滨县王家岗乡的这个新农村建设项目问题多多。

  第一,乡政府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当初,乡政府无权和宋春红签订联合开发新农村建设的合同,政府不能做买卖,乡政府更不能委托王伍参与此后发生的招拍挂,而且那个招拍挂授权委托书上宋春红的签字还是别人冒充的,这应该由公安机关介入,查清是谁冒充宋春红签的字。所以,合同自始无效,始终无效;

  第二,只有经营性开发才能招拍挂。此案是新农村建设,又是占用可耕地,是不允许招拍挂的。退一步说,即便允许招拍挂,也不能让个人去参与竞拍,只有单位才有资格参加。王伍是个人,还是国家公职人员,更何况他既是所谓的受权出让人也是竞买人,自己出让给自己,而且还竞拍成功了,岂不矛盾?

  第三,即便是允许招拍挂,那么招拍挂的程序是怎样的?政府有没有在网上公布,参与竞拍的都有哪些单位,评委是谁?怎么偏偏就王伍竞拍成功了?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记者得知,河南省淮滨县的新农村建设确实问题多多,毁地问题历历在目。

  2013年2月25日,就宋春红参与河南省淮滨县王家岗乡新农村建设出现的问题一事,记者将调查采访的稿件发送到了淮滨县的上级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予以核实。

  2013年2月27日,淮滨县王家岗乡人民政府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给记者发来了复函,称“王家岗乡王家岗村新农村建设问题,已经由淮滨县检察院调查处理。2012年以来,经乡政府与相关当事人协调,宋春红、赵玉春、王成东等当事人已协商解决纠纷,已达成一致意见,正依法进行王岗新农村后续工程建设。”

  随后,记者致电宋春红,而宋春红却说,王家岗乡确实找过他协商,初步“意见”是王家岗村退还宋春红先期投资1200万元,其中退还1000万元现金,剩余200万元以4套房屋的形式折抵。但是协议终归是协议,最终能不能兑现,他心里依然没底,说不定这又是淮滨县迫于媒体的压力给他画的一块“大饼”。

  对于河南省淮滨县王家岗乡新农村建设的问题,中国商报将继续关注。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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