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驾校学费下月起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3年04月27日 10:04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黑龙江省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物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费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通知》,下月起,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培训机构自主制定培训学费标准。
省物价部门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培训的科目、学时、收费标准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各级物价部门要依法跟踪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编辑:种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