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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4月企业债发行仍现增长 增幅在10%以内

2013年05月10日 14:1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针对目前有舆论表示企业债发行将趋紧、企业债发行规模下降等传闻,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从有关渠道获悉,今年1-4月份,我国企业债发行规模同比仍呈增长态势,增幅在10%以内。

  国家发改委此前下发通知,将企业债发行按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从严审核类”及“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三种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实际上,对企业债发行区别对待和分类管理,一直是发改委管理企业债发行的一贯政策。早在去年中,发改委就曾以国家重点支持产业为标准,将企业债分为绿色通道、重点支持、一般审核等几个类别,分类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债区别审批。去年年底,发改委曾下发通知,根据资产负债率,对不同发债主体的发债申请区别对待。因此,此次下发通知,只是发改委企业债发行区别对待政策的延续和补充,并未有收紧的政策意图。

  2012年,企业债全年发行规模超7000亿元。根据去年年底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企业债发行规模要继续稳步扩大。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日前发改委确已向券商下发口头通知,表示今后将取消企业债的协议定价发行,改为簿记建档。改变定价方式的主要原因,一是簿记建档的定价方式较之前的协议定价更加透明,二是近期企业债市场较好,正是改为簿记建档的好时机。而由于公开招标成本较高,一般是国债和铁道债等百亿以上的债券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因此企业债按公开招标方式定价的条件尚不成熟。

  此外,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形成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对此,有关人士表示,在企业债支持铁路融资方面,目前未有新政策出台,仍按既往政策执行。  □本报记者 王颖春

【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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