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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破获制售假冒童装案 判刑三年处罚金百万

2013年05月21日 09:2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通过改变产品外观细节假冒知名品牌童装,并将其通过网上批发的形式低价销售到多个地区。去年7月,中山警方破获一起制售假冒童装案,5月7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起制售假冒童装案的该案被告人曾某、章某依法做出判决。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去年6月初,中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市民举报称:一间制衣厂未经商家授权生产制造大量假冒知名品牌童装,并通过网络批发的形式低价销售到成都、上海等地。该店销售的童装款式新颖、仿真度极高,但一件在商场要卖几百元的衣服,在其网店内却仅仅标注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

    得知此线索后,中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发现该制衣厂位于沙溪镇青云路某偏僻小巷中,自2012年起,曾某和妻子章某招聘多名技术工人在厂内生产制造大量假冒伪劣童装,并在网站上挂卖多款品牌服饰,短短几个月时间,曾某便通过其本人及其妻子的账户收取货款超过140多万元。

    专案组经过调查取证,渐渐掌握了该制衣厂的生产规律和销售方式,并发现了该厂另外一个储存量更大的仓储窝点。去年7月20日,专案组民警联合市工商部门对该制衣厂进行突击检查,在现场搜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大量的2-5岁成品、半成品的童装,其中就有假冒某知名品牌的童装,以及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40多台,生产原材料一大批。

    据犯罪嫌疑人曾某供述,2012年上旬,曾某和章某看到童装市场活跃,利润可观,为了增加销量,两人打起假冒其他知名品牌的念头。曾某和章某通过招聘工人,然后网上复制制作样板,再拿到工厂按比例和尺寸仿造,最后通过网上挂卖的形式获取订单。

    而警方在取证中也发现,曾某生产、销售的童装仅仅改变了知名童装品牌注册商标的文字排列、字体及大小写形式,与该品牌注册商标仅有细微差别。如果消费者不注意,很容易被误导。陈彧 刘宗伟 宁双权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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