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骗子设赌局“出千” 糊涂老板被骗500万
南方日报讯 (记者/周东辉 通讯员/刘盛雄 邓洪政)为牟取暴利,八名骗子各自扮演不同的大款合伙设赌局邀一位老板玩“晒冷”,一晚下来共骗去受害人517万元。在6名骗子相继受到法律制裁后,近日,本案另一名被告人、也是本案的主犯陆某波被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认定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万元。
2010年6月,陆某波与卢某昌、叶某华、苏某文、苏某成、莫某其、王某勇(6人均已判刑)、谢某华等人经密谋后,决定以做生意为名,引诱某科技有限公司老板肖某参与他们操控的赌博,从中骗取肖某的钱财。为提高赌局的可信度以迷惑被害人,八人商定由陆某波假扮香港某集团总经理“李某明”,卢某昌假扮香港某集团董事长“李某诚”,其余六人分别扮演其他角色。之后,陆某波与谢某华二人假意代表香港某集团到湖南考察某科技有限公司并与肖某洽谈合作意向,骗取被害人信任。
2010年6月21日,陆某波与谢某华以洽谈生意为名,将肖某骗至清远市清新区某酒店。卢某昌假意与被害人谈妥条件确定合作意向后,陆某波、卢某昌等人利用被害人急于谈成生意的心理,以卢某昌妻子在香港顺利产子为由,邀请被害人肖军参与玩“晒冷”方式进行的赌博“庆祝”,期间趁被害人不注意快速换用了事先排好序的一副牌,操控了赌局,一晚下来不仅使被害人身上的钱全部输光,还欠下“赌债”人民币517万元。之后,为尽快兑现,苏某文向被害人提供了一个地下钱庄账户用以汇款。待被害人的汇款到账后,卢某昌和苏某文立即组织分赃,其中陆某波与谢某华共分得赃款140万元,卢某昌分得90余万元,苏某文分得70万元,叶某华分得57万元,苏某成、莫某其各分得28万元,王某勇分得13.5万元,余款用于洗钱费用等。
清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某波与同伙经过预谋实施诈骗,诱使被害人参赌,并通过控制赌局输赢的方式诈骗巨额款项,数额特别巨大,陆某波在本案中积极、主动,作用较大,所分占的利益较大,在犯罪过程中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诈骗罪,结合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和退还部分赃款的情节,酌情给予其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