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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鸿志谈反垄断法实施五年案件查办等情况

2013年07月29日 21:3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今年8月1日是反垄断法实施五周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29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五年来,工商机关积极查办相关案件,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民生领域成为重点。

  据孙鸿志介绍,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工商总局先后收到大量涉嫌垄断行为的投诉举报材料,经梳理后进行了分类处理。对一些存在垄断苗头或者轻微垄断问题的行为,要求、督导当事人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一些重点案件,组织力量或委托地方工商机关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符合授权条件的案件,依法授权省级工商机关进行立案查处。

  2009年,江苏省工商局查处了江苏连云港混凝土垄断协议案,这也是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工商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反垄断第一案。

  “五年来,工商总局积极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据孙鸿志介绍,工商总局除自己立案对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调查外,还依法授权省级工商机关开展了反垄断工作,目前已先后授权江苏、江西、浙江、辽宁、重庆、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黑龙江、广东、湖北、宁夏等省级工商局立案查处垄断案件23件,其中结案12件。

  这些案件包括:江西泰和县华维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组织垄断协议案、浙江慈溪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组织垄断协议案、河南安阳市二手车市场经营者垄断协议案、辽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湖南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司垄断协议系列案、四川省宜宾砖瓦协会组织垄断协议案、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组织垄断协议案、浙江江山市混凝土企业垄断协议案等。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工商总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但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在这几方面,工商部门都查了一些案件。

  据孙鸿志介绍,五年来,全国工商机关不断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制止了广东某市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在GPS服务市场指定交易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30件。

  梳理工商机关五年来垄断案件查办工作,孙鸿志说,工商总局和省级工商局都依职权开展了反垄断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处理了重大垄断案件和地区性垄断案件,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从查办案件数量看,呈逐年较快增长态势:2009年立案1件、2010年立案2件、2011年立案7件、2012年至今立案14件;从查办案件类型看,覆盖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三类行为,其中大部分是垄断协议案件;从涉案主体看,在立案调查的20起涉嫌垄断协议案件中,13起是行业协会组织的;从查处案件领域看,以民生领域为重点,包括建筑材料、保险、电信、二手车交易、旅游、特种器材、公共事业等行业。

  “随着一批批有影响的案件的查处公布,竞争法律意识逐渐深入人心,消费者和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内在自我要求逐渐提高。”孙鸿志说,下一步,工商总局将集中力量,做好已立案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同时,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竞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大力查处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大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记者 张晓松)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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