烷基化装置一哄而上 势必重蹈芳构化行业覆辙
2012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明确了应当征收消费税的产品种类、范围,并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然而,时至今日,由于消费税政策迟迟未能得到落实,国内烷基化装置再现一哄而上的乱局,大有重蹈芳构化行业覆辙之势。
芳构化行业因盲目投资、无序竞争导致的恶果如今仍历历在目:2010—2012年短短三年间,国内芳构化装置遍地开花,集中上马70余套装置,新增产能1400万吨/年,时至今日,因产能过剩、原料不足且价格快速上涨导致利润倒挂,大多数芳构化装置处于停工闲置状态,少数开工装置也处于苦苦支撑的局面,造成了社会资源和资金的巨大浪费。
眼前烷基化装置建设的疯狂之势,与之前的芳构化装置何其相似!在国内成品油市场销售不畅,中石化等国有企业压减油品产能的大环境下,许多地方炼油企业却因不用缴纳消费税而大肆上马烷基化装置,据统计,2012年底至今年上半年,仅山东投产的烷基化装置就有7套,合计产能155万吨/年;目前在建并将于下半年之后投产的烷基化装置9套,将新增产能180万吨/年。由于近几年国内附加值较高的碳四深加工行业的不断发展,碳四资源已经处于供不应求局面,这些密集上马的烷基化装置,将新增碳四需求量400余万吨/年,至少需要十几个千万吨级炼油厂才能支持,这无异于天方夜谭,也就是说,这部分新增需求除去个别新建和改扩建炼厂增加供应外,只能加剧对现有碳四资源的争夺,推动其价格快速上涨,可以预见,会有相当一部分烷基化装置会因无法获得原料连开工的机会都没有,其他烷基化装置建成开工之时,也将是亏损之日。
芳构化、烷基化等乱局的一再上演,必将对本就处于景气低谷的化工行业造成严重影响,复苏遥不可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