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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下乡买地”叫停还远远不够

2013年08月20日 11:36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参与互动(0)

  据报载,去年5月份,湖南某市试点“市民下乡”。根据该项目规定,只需50万元,城市居民就可以落户农村,获得购买地皮、兴建房屋的资格,同时,农村获得资金后可以发展旅游、建设村庄。近日,该项目在试点一年后被叫停。

  “市民下乡”项目,曾被当地作为城乡一体化的“重头戏”,宣扬这是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和“试验田”。然而仅仅一年后就被叫停,对于项目进展如何相关部门缄口不言。从轰轰烈烈的开展到以叫停告终,有多少人加入其中,他们的付出如何得到回报,是否存在烂尾工程等,这些都需要一本“明白账”。

  据该市政府网站公开资料显示,“市民下乡”有市里规划、技术等全面支持,鼓励除了公务员之外的市民下乡投资,还喊出了“突破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的制度障碍”的口号。按此项目,市民投资50万元可以获得当地农村“户口”,变成“涉农居民”,享有宅基地建房等权益。如果说鼓励市民下乡买地,在不影响农民的权益下,又能从政策层面确保市民和农民实现双赢,这样的项目才有实施的必要,但该市的“市民下乡”既无上级政府批准,也无相关政策支持,更像是一种“拍脑袋工程”,被叫停只是迟早的事。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民不能随意把农田变成宅基地,土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买卖。“市民下乡”则可以简化手续,村集体将土地统一流转,再卖给前来落户的市民,表面上是一种制度创新,实际上却与现行国家政策相违背。更关键的一点在于,农民靠卖土地致富,短期内也许能享受土地变现的快乐,但从长远来看却是一种短视行为,农民一旦失去土地,有可能因此丧失自己的生存权;市民下乡购买的土地不受法律保护,同样存在随时被收回的风险。如此项目极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不仅应该叫停,而且应该引起深刻反思。

  作为“市民下乡”的“总导演”,当地市政府不可能不清楚如此做法是违背国家政策的,也不会不知道实施前须经过上级政府的审批。现实的情形是,该项目在没有经过批准的开展“试点”,如此置政策与法律于不顾的行为,叫停显然还远远不够。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对错误决策进行追责,让相关责任人受到严惩,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的语境里,这些对于民众来说不应成为奢望,而是一种共识和必然结果。林萧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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