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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明确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职责

2013年08月28日 12:39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资产评估法草案日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草案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政社分开的要求作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职责。

  草案规定,申请参加注册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由有关资产评估行业协会颁发成绩合格证书。持有合格证书,在评估机构从事相应业务两年以上的,可以向行业协会申请执业注册。行业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准予注册的,颁发注册评估师执业证书,并报国务院有关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发现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行业协会依法撤销注册。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表示,审议中,有的常委委员、地方和部门提出,在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中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明确由行业协会负责颁发注册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实施执业注册,同时加强对执业注册的监督。草案据此作出上述修改。

  (记者王逸吟、殷泓)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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