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设专项资金助民营经济发展
中新网成都8月28日电 (刘彦君)28日,四川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13年第9次专题新闻发布会,会议发布了成都市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发布会上,成都市经信委巡视员李忠仆介绍,该《意见》从十个方面提出了三十三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工作目标、扩大投资领域、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政务服务、加大财税扶持、加强融资服务、鼓励创业兴业、支持拓展市场、支持做优做强和引导规范发展十个方面。“该《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将迎来新一轮大发展的机遇。”
“目前,成都市财政率先在四川省设立了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这在全国也很少见。”李忠仆说,该《意见》针对民营经济发展制定了具体的财政和融资支持,2013年,成都市财政就安排了1亿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调整结构和转型升级,成都也是全国少有设立专项资金的省市之一。“《意见》同时要求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向民营企业倾斜,2013年,成都市本级支持资金总额要达10亿元以上。”
据了解,针对当前中小微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意见》从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到二三圈层设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支持上市融资、扩大抵质押物品、提供担保服务到开展融资租赁和统借统还都确定了支持政策,尤其针对当前承兑汇票满天飞等问题,《意见》提出建立应急周转金,重点为中小微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汇票、退税等应急周转服务。
根据《意见》,成都市还首次提出通过政府采购支持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要求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的具体办法,并落实年度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的30%、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18%的政策。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既事关当前经济增长,更事关我市长远发展。”李忠仆表示,为使《意见》的33条措施落到实处,《意见》明确要求成都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意见》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尽快让企业享受到实惠。
据悉,今年上半年,成都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097亿元,增长12.4%,增速高出全市GDP增幅2.3个百分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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