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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立彪:保健酒行业也该“保健”了

2013年09月05日 12:18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参与互动(0)

  湖南一位郭姓消费者近日在饮用了小半瓶(约50毫升)劲酒后,出现不适症状,随后被医院鉴定为“中药材中毒”。这事经媒体报道,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自己饮劲酒也曾出现过类似情况。现在郭先生已经把劲酒公司告上法庭,希望劲酒给他个说法。

  我们知道,保健酒宣传的所谓“保健”功效,来自于其中的中药成分。但是,中药界有句老话叫“是药三分毒”(事实上,劲酒中所含的仙茅、肉桂和丁香本身就是有毒药材),因此保健酒要加入中药成分必须十分谨慎,不能乱来。按说,已经有一定市场规模的劲酒公司不会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而这家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在“中毒事件”发生后向媒体表示,该公司的产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并且在配方研制过程中非常注意中药材的安全使用,其产品更是经过多次不良反应测试并确认无问题后才予以生产的,可为什么还会出现问题呢?

  其实,问题就出在“配方研制”及“不良反应测试”的过程中。据这位负责人说,劲酒在配方中确实使用了有毒性的中药材,但公司在配方过程中已经注意到了中药材的含毒问题,因此在推出新酒品之前,“都会在自己的员工中选拔一些试验者进行破坏性试验,在尽量高度饮酒后测试其不良反应,如果试验者感觉不适,那么肯定就要更改配方”。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且不说劲酒公司拿自己的员工当“小白鼠”进行“破坏性实验”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涉嫌“破坏”了员工的生命健康权,只说“尽量高度饮酒后测试其不良反应”,这也不科学啊。“高度饮酒”,似乎只能测出酒量,而“感觉不适”,大概也是不胜酒力,喝高了的反应吧。

  同样拎不清的还有保质期。按照我国对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保健食品必须标注保质期,而劲酒确实也标注了,期限是3年,但对于为什么要把保质期定为3年,劲酒质量部门的工作人员却搞不清依据的标准是什么,只知道这个期限算是保健食品中比较长的。尽管有保质期规定,但市面上有不少保健酒早就过了保质期却还在卖。对此,劲酒解释称,酒精度为十几度的葡萄酒都能存放十几年,劲酒的酒精度有30多度,当然可以存放更久。其实,劲酒这种解释是在有意混淆概念。按照我国2008年正式颁布实施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过,对于乙醇含量10%以上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若按这规定,劲酒酒精含量超过了10%,可以不标保质期。然而问题在于,这个规定的适应范围是“食品”,而劲酒却属于“保健品”。严重的问题在于,由于保健酒加入了中药材成分,虽然酒可以长期保存不变质,但这些药材却会随时间延长而发生变化,有些本来是对人体有益的药物成分在长期存放发生质变后,不仅先前的有效功能可能会消失,如果它们产生不好的代谢物,还可能对身体造成危害。由此看来,国家规定保健品标注保质期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的,因此,该标必须得标,而且不能乱标。

  像劲酒这样的大企业尚且存在不科学的甚至违反规定的问题,保健酒行业内大量存在的中小企业就更不消说问题有多严重了。事实上,我国保健酒市场目前尚在起步阶段,可以说还比较散乱,很多方面的监管基本缺失,市场差不多是靠企业自律往前发展的,假冒伪劣产品大量存在,甚至出现用色素、添加剂制造有害保健酒的不法行为,就不足不奇了。看来,保健酒行业需要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我“保健”了。  □ 胡立彪

  《中国质量报》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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