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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布“影子银行”监管新规

2013年09月06日 08:5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欧盟委员会4日公布针对“影子银行”的监管规则提案,将在流动性标准、信息交流机制等方面设定新规,以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在主流银行体系外,很多非银行机构也在从事证券拆借、回购及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业务,形成“影子银行”。货币市场基金(M M F)是其中主要组成部分,该基金持有欧洲境内约22%政府或公司发行的短期债券,约38%银行系统发行的短期债券。

    新规拟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标准加以约束:要求基金发行机构必须每天预留其基金总额约10%的流动资金,每周保证预留其基金总额20%的流动资金;确保投资者短期内能赎回基金;限制由单一机构发行的基金的持仓比例,该机构持有自己发行基金仓位的上限不得超过基金价值的5%。

    另外,针对某些周期较长的基金,欧盟还将让该基金预留其总值3%的资本缓冲金。

    此外,为了监控金融风险,及时防范问题爆发,根据提案,欧盟对“影子银行”运营将有更多干预权力,对其经营过程的数据收集工作也将更为细致。

    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与服务的委员米歇尔·巴尼耶当天称,现在应该加紧管控“影子银行”风险,由于它对实体经济提供重要支持,我们必须保证其运作透明。

    据估算,全球“影子银行”的规模达51万亿欧元(约合67万亿美元)。非银行金融机构既会为经济带来更多流动性,也对金融稳定带来潜在风险。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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