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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农村污染治理开展专题议政

2013年09月25日 09:4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南方日报讯 (记者/雷辉 通讯员/余家明 沈晖)昨日上午,省政协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在广州召开,围绕“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议题进行专题议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朱明国主持会议。副省长林少春到会听取意见建议。省政协副主席梁伟发、王珣章、姚志彬、温思美、唐豪、刘日知,党组成员覃卫东出席会议。

    受副省长许瑞生的委托,省环保厅厅长李清向常委们通报了我省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情况,省政协专题调研组汇报了开展“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调研的情况,省政协秘书长杨懂作有关人事问题的说明。

    今年6月至8月,省政协组成以副主席陶凯元和党组成员覃卫东为顾问的调研组,听取省直有关部门情况介绍,赴汕尾、惠州、清远、肇庆等地农村开展专题调研,并在省政协“委员之家”网络平台发动委员建言谋策,组织部分委员与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对口协商,征求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划政策,开展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村镇垃圾集中处理等多项行动,村容村貌有所改善。然而,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工业向农村转移,化肥、农药、农膜等过量频繁使用,小城镇聚居人口快速增长,农村污染源点多面广,加上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重发展轻保护”导致的历史欠债太多,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面临着“保护中发展”和“发展中保护”的难题,全省农村生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调研组建议:转变发展理念,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完善法规制度,使农村环境保护有法可依;注重规划引领,从源头控制工业“三废”及采矿业的污染;采取多种手段,解决农业生产污染问题;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处理环境污染难题;拓宽筹资渠道,建立治污常态保障机制;开展宣传教育,建设“美丽乡村”。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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