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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护权益购车更放心 遇到“扯皮”可诉讼

2013年10月12日 09:52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上期为大家详细讲解了“汽车三包”的实施细则,本期我们将再为您介绍真的被“三包”了该怎么办。

  如果发生退、换车时,消费者需支付车辆使用补偿费。补偿费用=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N(N为使用补偿系数。该系数由生产者根据车辆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三包期内,车辆使用补偿费最高为车价款的40%。如果车辆在60天或3000公里之内出现质量问题退换车的,消费者无需支付费用。

  购置税、保险的退费。购置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可以按照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金额;未满1年的车辆全额退税。保险:根据《保险法》规定,在保单生效前,如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可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即可退还保险费;在保单生效后,保险人在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至合同解除之日保险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遇到“扯皮”怎么办?1.协商,消费者应优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2.调解,消费者可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3.申诉,消费者或经营者也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交通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4.仲裁或诉讼,如果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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