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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投资改造北京旧厂房可获千万补贴

2013年10月15日 13:48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本市一些利用率不高的礼堂,以及剧场、影院、旧厂房、仓库和特色工业遗址、老旧商业设施,将有望被最大限度地“盘活”。根据本市出台的鼓励政策,民间资本改造既有剧场,将补贴改造总投资的30%,单体改造项目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昨天,市发改委召开吹风会,宣布本市已出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创意产业若干政策》,将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的方式,改变一些“国有企业有剧场无剧目,民营企业有剧目无剧场”的现状,打破阻碍民间资本进入文创产业的“玻璃门”和“弹簧门”。
  市发展改革委委员洪继元介绍,鼓励和引导政策共有16条,在促进产业投资、扩大文化消费、创造公平市场环境等方面出台了较实在的政策手段。比如,进一步放宽了工商注册条件,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让民间资本投资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16条中,引导与鼓励民间资本改造、新建文化设施是政策一大亮点。针对民营文化企业设施不足的问题,政策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盘活存量资源,投资改造北京的既有礼堂、剧场、影院、旧厂房、仓库、特色工业遗址、老旧商业设施等。按改造规模和改造后的使用功能,政府给予总投资的20%至30%资金补贴,单体改造项目补贴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新建文化设施,政府补贴资金不超过新建文化设施总投资的30%,单个新建文化设施补贴金额最高可达3000万元。
  初步统计,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六个区的部分区域内拥有上百家工业企业,现存可有效利用建筑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
  民间资本进入文创产业以往存在“玻璃门”。洪继元说,过去涉及民营企业主导对废旧厂房、特色工业遗址的改造,在资金补贴方面限制较多,资金补贴较少。此次“文创16条”明确,将加大对改造旧厂房、仓库等设施的支持力度。今后,市发改委还将制订相关的实施细则,使政策完善落实。(记者 王海亮)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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