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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事登记改革 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限制

2013年10月21日 10:2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作为全国首个全面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地级市,广东省东莞市从2012年4月开始,在现有体制框架下进行“微创式”改革。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形成了便捷登记、审批提速与协同监管“三位一体”的格局。这项新举措激活了市场活力,成为倒逼行政审批改革的突破口。

  审批先做减法

  从2012年4月开始,东莞市大力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简化登记流程,推行快捷服务,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创了东莞营商环境的“制度红利”。

  根据日前该市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透露,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政府职能和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提前实现广东省提出的“有条件地市力争压减超过50%的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目标。

  接下来该市将围绕“创一流政府服务,造最佳营商环境”的改革目标,进一步推动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适时将优化审批、落实改革事项、提高审批效率纳入效能建

  设考核内容,对违法实施行政审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责任。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国英就此表示,行政体制改革是建设“效率东莞”的核心内容,针对当前政府经济调节越位、社会管理错位、市场监管缺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东莞从压减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社会管理事项、推广商事登记改革、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政府购买服务、强化网上审批等6个方面,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效率东莞”。

  从去年8月起,东莞市在第四轮审批制度改革保留489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又对全市75个部门的职能和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共清理出1251项事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731项、日常管理事项520项。

  经两个阶段清理,已提出取消326项、转移87项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下放186项审批事项、201项日常管理事项,现事项压减幅度达到55.1%,提前实现省政府提出的“有条件地市力争超过50%”的工作目标。

  据市政府相关人士介绍,行政审批事项之所以能够迅速“瘦身”,主要是因为市政府主

  要领导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全面上报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对瞒报漏报的事项,以后一律不予承认,并处分第一责任人。

  有关通报称,这次除了对本级审批事项进行集中清理外,该市对属上级权限的事项,提出取消93项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转移15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如省政府全部同意,东莞市压减幅度将达到76.6%。据悉,如此压减幅度创下东莞近年行政审批压减规模之最。

  据市政府相关人士透露,接下来,将继续推动审批事项压减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国家明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文件设定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广东停止实施或进行调整下放的,督促各部门及时公布并停止实施,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并完成交接工作。

  对市政府已公布取消、转移、下放或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任务和进度安排,全力推动该市两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落实到位。

  对于东莞大幅度压缩行政审批工作,长期关注东莞政情

  的中山大学教授林江分析指出,从去年启动便捷的商事登记改革之后,东莞改革并未停步,而是朝着更复杂、更难改的“协同监管”、“审批提速”、“精简审批”、“简政放权”迈进,足以证明东莞增创制度红利的决心。

  商事登记改革

  东莞行政审批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商事登记制度的推出。

  该市在大朗试点的基础上,经过不断地探索实践,目前已形成以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资格许可审批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监管与自律紧密结合的新型商事登记制度。实现了即时发证、快速审批、强化监管等多种效果。

  目前,全市新增市场主体采用商事登记方式登记注册的80030户,占新增市场主体的100%。截至2013年7月底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达55.6万户;工商办证窗口已实现排队取号不超过5分钟,等候不超过1小时,执照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投诉率显著下降,社会满意率、“市民评机关”好评率均大幅提升。

  商事登记改革不仅体现在

  企业办事程序上的便利化,更重要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市场主体的限制。与此同时,此项改革也在推动政府职能的转移。

  去年,该市出台《东莞市社会组织登记注册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取消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83项,将审批时限由原来的60天缩短为20个工作日;率先实行异地商会、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和工商经济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社会组织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社会组织数量明显增加,截至目前,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2374家。

  着力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大力拓宽公共服务方式。截至目前,今年上半年已有20个职能单位购买了49项社会服务,涉及金额3974.2万元。预计2013年全年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金额达1.1亿元。

  该市出台了《东莞市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暂行规定》,涉及转移职能的有20个市直单位,方案制订、公告、交接职能等相关事宜已经逐渐落实。

  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限制

  “今年下半年,东莞将围绕‘创一流政府服务,造最佳营商

  环境’的改革目标,紧扣‘行政审批高效、公共服务优质、市场监管到位’的三大关键,努力形成优质高效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梁国英说,“效率东莞”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行政事项的取消、下放、转移、承接、监管等工作必须全面推进,逐项落实。

  梁国英表示,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及社会事务的过度管制和限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对国家明令停止实施和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及时公布。二是对已公布取消、转移、下放或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三是对保留事项,要做好优化流程,简化申报手续,严格依法审批。

  虽然东莞行政审批压缩不少,但是企业仍然感觉行政审批手续缓慢。梁国英解释说,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个是虽然东莞市的行政审批减少,但是一些省部条例并没有变化,所以一些行政审批难以在网上实行;同时,一些刚性规定很难突破,比如规划、用地等,不具备可批性;另外就是办事流程方面需要进行流程再造,需要时间。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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