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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向拆迁户收2万保证金 5年未还成“白条”

2013年10月21日 11:16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当时打收条的当事人程某

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提供的保证书

保证金收条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拆迁是常有的事。然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了让老百姓能保证定时拆迁,竟向拆迁户收取一定数额的“拆迁保证金”。

  “这个保证金没有任何收取依据和标准,而且城管部门开具的并不是正规发票。”上饶市衡隆能源液化气站的林晓鸿很是郁闷,因为他上交的一笔2万元的房屋拆迁保证金,5年时间过去了,却迟迟末归还。当初城管部门开具的保证金收条,如今却成了一张“白条”。

  10月16日,面对标有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信笺的“白条”,该支队办公室负责人承认,在拆迁时收取保证金是不允许的。“因为收条上面没盖公章,尽管上面写有支队下属单位市政公用设施大队字样,但这是个人写的收条,是个人行为。”该负责人对记者说。

  记者找到当时打收条的当事人程某,他称,这笔钱已上交。而当时该项目的拆迁负责人游局长则表示,自己知道此事,押金是拆迁户主动要求交纳的保证金,钱已入单位财务账。

  记者在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提供的财务进账单中发现,进账的日期是2010年5月,与保证金收条上的2008年12月交款的日期相差2年多。为什么相隔2年多才入账,面对记者的疑问,对方选择了离开。

  随后,该局还向记者提供了一张日期为2008年12月的保证书,记者用手随意一抹,红色的“上饶市衡隆能源液化气站”字样印章顿时失红,明显这个印章是刚盖上去的。对此,对方沉默。

  10月20日,林晓鸿向记者表示,“白条”在手中已有5年,不知什么时候能拿到自己的2万元?

  江西日报 海波文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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