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跑路美女老板被判死缓 庭审时始终面无表情
记者目击庭审:自始至终,她连一声叹息都没有
□通讯员 高苑 宋华俊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李静
昨天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本院和四家法院,对11件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进行统一公开宣判。这批集中宣判案件包括“常熟第一美女老板”顾春芳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案,涉及被告人22名,被害人约2000名。涉案各被告人分别以投资煤炭生意、投资股票需要大量资金等多种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诈骗或非法吸收资金,累计涉案金额人民币28亿余元。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具体情节,对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共计354万元。
庭审直击
没了高傲与惊艳 始终面无表情
昨日上午九时整,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轰动一时的常熟跑路美女老板顾春芳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抽逃出资案作出一审宣判。最终决定对顾春芳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齐耳的短发、白皙的皮肤、没有喜怒哀乐的表情,看不出化妆痕迹的“常熟第一美女老板”已经没有了当日叱咤商场的高傲与惊艳。约半小时的宣判现场,十余位挥着摄像装备的记者不停在其面前发出闪光与咔嚓声,但自始至终,121法庭并未传出顾春芳的一句话,甚至一个清喉或叹息声。
或许是受到一年多关押生涯的影响,这个站在被告席上曾经能说会道的女老板已经麻木到面无表情。
“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法官读完决定其后半生命运的判决结果,顾春芳的脸上依然读不出表情。
看不出异议,没有任何纠结的独白,顾春芳在判决书上按下手印后,淡然地放下双手,就这样再次被两名女法警带走。
集中宣判
11起非法集资案还有一人判死缓
集中宣判的这11起案件中,还有两起案件也引人关注。
被骗21万,杀夫后自杀
2011年1月以来,被告人司建华为偿还前期集资所欠巨额钱款,单独或伙同马国山,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虚构投资项目,向172人推荐投资项目,将其中的1928.22万元用于还债等,至今未能归还。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司建华吸收105人购买巫山铁矿公司的股权,非法吸收资金2174.2万元。该案被害人之一吴某某(化姓)因被司建华骗取21万元后,家庭生活困难引发矛盾,采用喂食安眠药、毛巾勒颈部等方法将丈夫杀害,后自己服用安眠药自杀因被他人发现而获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司建华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马国山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红宝石案”案值6.4亿元
2009年6月至2011年3月间,被告人刘福录等人在徐州设立多个办事处,夸大“红石榴石”的开发价值,以月息5%-7%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6.4亿余元。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刘福录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程晓、张振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也各有刑罚、罚金。程晓等5人不服上诉,二审期间1人撤回上诉。省法院裁定,准许1名上诉人撤回上诉;驳回程晓等4名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福录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