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老板”用7万中介费套取1000万注册资本获刑
2013年11月04日 10:2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以犯虚报注册资本罪,依法判处四川正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2年2月,王某计划成立一家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但苦于囊中羞涩,他动起了歪脑筋。他以事成后支付16万元代理费为条件,找到成都某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通过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2年2月28日骗取了四川正力劳务公司的工商登记和临时营业执照。又通过专门做融资生意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将4个私人账户的1000万元资金转到王某等两股东的银行账户中,而后再转到银行的验资账户,通过验资后当日又将这1000万元资金全数转走。就这样,王某于2012年5月16日骗取了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公司营业期限变更为长期,将其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期间,由于其房建工程资金严重不足,造成工人拉闸断电、阻工集访的群体事件。王某的犯罪事实在公安机关调查中东窗事发。
【编辑:黄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