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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门槛降低 改革试点地区新设市场主体大增

2013年11月08日 06:58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引发社会普遍关注。在国务院新闻办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针对社会上某些误读进行了澄清。

  今后居民住宅能否用来办企业?“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企业的经营场所由各地进行具体规定。”张茅表示,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并非任何场所都可注册为企业的住所。比如,在居民住宅开展经营活动就可能扰乱邻里生活,造成民事纠纷;在违章建筑或危险建筑开展经营活动,也存在合法性、安全性等问题。“这次注册登记改革对住所的要求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住所的条件管制,特别是电子商务、创意产业等,方便企业的注册登记;同时,也要把权力放到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和社会管理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

  张茅表示,要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须先修改法律。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了注册公司的门槛。张茅介绍,从试点地区看,深圳、珠海改革以来,新设市场主体的数量同比分别增长98.51%和52.61%。东莞和顺德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同比增长20%以上。本报北京11月7日电 (记者成慧)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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