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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民谈:推进人的城镇化 剥离户籍背后的特权

2013年11月21日 09:38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引发中外媒体高度关注。为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邀请中央部门有关负责人举行系列吹风会,深入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决定》的有关内容。

  20日,在首场吹风会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将《决定》形象地称为“全面改革六十条”,并指出这份2万多字的《决定》释放的改革力度空前,16个部分中有15部分是改革的领域,60条中55条是重大改革任务,可谓“句句是改革,字字有力度”。

  一个多小时的吹风会上,杨伟民围绕《决定》中的改革新提法,就地方政府债务、农村土地流转、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人的城镇化等社会关注的改革热点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地方债需组合拳化解,亟待修法推“隐性”变“显性”

  杨伟民说,《决定》不同部分的系列改革举措组合发力,将会缓解或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分提到的“完善地方税体系”举措。若地方有了自己的主体税,解决区域性公共服务、完成本地区负责的事权就有了基本资金保障。

  2、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部分提到的“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当前地方政府更多通过“卖地”融资、贷款,要增加融资渠道,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必须在完善和修订相关财税法的基础上,通过公开透明方式把过去的隐性债务变成显性债务。

  3、“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这意味着要成立新的金融机构,这一金融机构将主要针对城市基础设施和住宅,一定程度会缓解城市建设资金压力。

  4、“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这需要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让民间资本、社会资本进入,等于给政府减压。

  5、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部分提到的“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坚守三大原则,农村土地流转不能一哄而上

  针对备受关注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杨伟民指出,改革至今,有一些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需要坚持下去,如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对此,《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虽然我们也提出通过土地流转鼓励其他经营方式的发展,但这个基础是不能取代的。

  当前还要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农地改革方面,《决定》凸显了必须坚持的三个原则:一是守住底线的原则。包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搞私有化;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坚持用途管制,防止在流转过程中把农地都变成建设用地。二是问题导向原则。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三是试点先行原则。农村土地改革需要统筹研究、统筹考虑,不能一哄而上,搞刮风。

  此外,《决定》中对三类不同性质的土地,改革方向和重点是不一样的。

  第一类是关于承包地经营权,明确要在坚持保护耕地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第二类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第三类是农村宅基地,明确可“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必须弄清农民的财产是什么,土地和房子是最主要的。强调推进宅基地流转要“慎重稳妥”,是因为农民就这么一处房子,如果经营失败、抵押担保出现问题,农民住到哪里去?所以要探索一系列办法创新性地推进改革,既要有利于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满足城镇化过程中对土地的强烈需求,也要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不受到侵犯,改革不能让农民流离失所。

  十条措施,掀国企改革第二波高潮

  杨伟民说,目前,我国国企改革依然存在国有资本“一股独大”、多腿经营导致部分国企负债率过高、垄断部分行业挤压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空间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决定》提出十条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具体包括:

  1、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

  2、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与十年前我们提出的管人管事管资产、三个管理相统一原则不同。

  3、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4、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5、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的比例,2020年提到30%。

  6、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这意味着今后对国企改革要分类推进。如对第一类公益性行业企业,国有资本要加大投入,重点投向公共服务领域,体现国有资本服务国家的战略目标;对第二类自然垄断性行业企业,要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并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络和运营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同时进一步破除行政垄断。

  7、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增加市场化选聘国企管理人员的比例。

  8、深化企业内部改革。

  9、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全民的资产投资若出现大问题,要进行责任追究,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决定》强调“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这句话有很深刻的含义,既然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就带来收益上交、重大信息公开等问题,确保更多投向公共服务。

  10、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当前,改革进入以调整利益格局为内容的攻坚期、深水区,势必面临利益集团的阻碍。但我相信,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推进下,我们会平衡各方面利益关系,统筹推进改革。通过十条措施的推行,国企将迎来第二轮改革高潮。

  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杨伟民说,《决定》站在城乡统筹的高度来看待农民和农村问题。推进人的城镇化,一个很重要方面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这是改革总的方向。具体措施包括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本身很好改,关键是户籍背后依附的那些制度、服务、权利不一样,加大改革难度。不光城乡之间不一样,区域之间也不一样,涉及整个区域之间的问题。所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要坚持自愿、分类、因地制宜等原则,不同的城市采取不同的办法。同时要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但这需要一个过程。 据新华社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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