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25万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2200余万
2013年11月26日 13:5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山东省国税局了解到,今年8月份实施小微企业增值税暂免征收政策以来,仅两个月时间里,全省有24.93万户次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2274.51万元。
据统计,自去年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以来,2012年全年全省有8.57万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3.64亿元,同比增长54.3%,今年前3季度全省9万户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约计达到3亿元;而今年8月份开始实施的小微企业增值税暂免征收政策,仅仅两个月时间,全省有24.93万户次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2274.51万元,占小微企业应纳税额的8.51%。王茂林 梁涛
【编辑:于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