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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条例正在起草 明年提交上海市人大

2013年11月27日 10:23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自贸区先行先试呼唤地方立法尽快问世。本市正在起草“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条例”,明年将提交市人大,争取出台。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制建设,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市立法研究所昨天联合举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制保障”专题讨论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并讲话。

    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市发改委主任俞北华、市法制办主任刘华、市商务委副主任王新培、市工商局局长吴振国、市金融服务办副主任吴俊、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勇强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等8位嘉宾分别围绕自贸区的综合监管制度、投资管理改革、法制保障前景、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金融创新和金融法制环境建设、司法保障服务以及地方立法有关问题等议题作了交流发言。

  与会者认为,法制保障是自贸区运营的前提和基础。自贸区先行先试哪些事项,通过什么方式先行先试,都需要上升到制度层面,固化为相关的法律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相关法律模式、法律制度。而自贸区的建设既无先例可循,又无法照搬、移植国外的经验,不但要满足现阶段先行先试的立法需求,同时能应对国家层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可能出现调整变化的新情况、新需求,先行先试的探索性、前瞻性决定了地方立法的艰巨性,需要立法工作不断创新,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积极推进地方立法的进程。与会者还建议,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构建自贸试验区综合监管制度框架,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殷一璀说,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尤其是法制保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落实国家战略、服务国家大局,加紧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使上海当好改革攻坚的排头兵和创新探索的先行者。

  殷一璀强调,要以积极审慎的态度和质量优先的原则,认真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制保障工作,进一步理清相关法制需求和法制保障思路,市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做好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为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服务全国改革作贡献。(记者 王海燕 柳森)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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