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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最大煤炭民企申请重整

2013年11月29日 21:1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新华网太原11月29日电(记者吕晓宇)11月29日,山西省柳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的重整申请。

  联盛集团是山西省最大的煤炭民营企业,该集团包括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多家投资公司及下属的多家煤矿企业。联盛集团经营业务以煤焦化为主,兼有水泥、矸石发电、房地产、农业、教育等产业。2011年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后形成的130多家整合主体企业中,联盛集团排名第10位,共拥有各类矿井38对,总产能近4000万吨,在山西民营企业中排名首位。联盛集团近年来积极举办多项社会事业,投资10多亿元创办了联盛教育园区,改创了联盛中学,输送了3800多名大学生。该集团投资38亿元建设的山西联盛农业生态文化园区,使2万多名当地农民逐步流转到新型农业合作社。

  联盛集团主产的焦煤价格由2008年最高时的每吨1500元下降到目前的每吨近600元。受煤炭价格下跌、企业大规模技改扩建等多种因素影响,联盛集团财务状况不佳。目前,公司金融负债近300亿元,财务费用居高不下,严重缺乏债务清偿能力。今年以来,公司面临欠缴税款、职工养老保险金、工程款、材料设备款等多项财务问题。此外,还有10多家民营企业与联盛集团有担保关系,涉及信贷资金200多亿元。

  为了维持公司的经营发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联盛集团依法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柳林县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联盛集团重整申请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具备申请重整的条件。法院裁定受理了联盛集团的重整申请,并依法指定了管理人。

  联盛集团重整期间,管理人与公司将在法院的监督下,依法开展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评估及重整方案制定等各项工作,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重整,将确保债权人本金不受损失。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志斌介绍,重整是一种新型的企业挽救制度。重整制度虽然规定在《企业破产法》中,但重整不是破产清算。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后,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对企业的资产、负债、业务进行重新配置。在重整程序中,债务人企业可以继续经营,企业的资产价值得到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可实现最大化,职工就业也能得到有效保障。重整制度在国内外运用非常广泛。

  联盛集团董事局主席邢利斌说,重整还有利于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柳林县委书记王宁认为,联盛集团当前虽遇到重大危机,但同时也是机遇。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方的积极配合与努力,重整后,联盛集团对市场充满新期待。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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