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特律破产案执行程序被指不会因有关上诉而延迟
2013年12月04日 16:10 来源:环球网 参与互动(0)
据美国《福布斯》杂志12月3日报道,美国联邦破产法官斯蒂芬·罗兹当地时间3日作出裁决称,底特律市符合联邦破产法第九章相关规定,符合申请批准破产重组的资格。这意味着底特律于今年7月提交的破产保护申请正式得到通过。不过,这一裁决虽然在众多法律专家和观察员的预料之中,还是引起了争议。因为这一裁决意味着底特律削减雇员养老金受到法律保护,而其他州政府及地方政府会效法。
据报道,罗兹法官裁决,虽然底特律市在申请在7月18日申请破产保护之前没有与工人联合会协商去解决其财政问题,但早在此前,该市就已经无力偿债。该市之所以依法被允许申请破产,是因为该市实际上会有很多债权人寻求庭外和解。
底特律市的工人联合会反对破产申请的合法性,立即就罗兹的裁决提出上诉。工会辩护律师莎伦·莱文称,破产法第九章是不合章程的,且该市政府并没有与工人联合会协商解决过。该上诉可能会拖延该市打算3月提出债务重组计划的时间。不过,据有关消息,罗兹法官拒绝拖延破产程序。柴硌
【编辑:于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