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异地办生育证2020年前基本实现

2013年12月10日 07:36 来源:北京晨报网 参与互动(0)

  未来,我国的看病就医、医保结报将更加便捷。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2020年前,我国将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国人口并整合共享,全国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意见同时指出,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
  去年12月3日,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简化流动育龄夫妻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即人们平常所说的“准生证”)。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就这一办法再次提出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将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全员人口数据中心,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建立出生人口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开展出生人口信息监测,推进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
  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昨天发布的《意见》指出,至“十二五”末,我国将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网络安全互联;以区域为重点完成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在试点地区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根据《意见》,医院信息化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实现医院内和医院间信息共享,以远程医疗推进大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上下联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新农合信息系统将加快完善,实现跨区域即时结报,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信息共享。
 (记者 吴婷婷)

【编辑:陈鸿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