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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指标购车被查 三年内禁“申购”

2013年12月11日 11:4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面对日益严峻的机动车摇号情况,一些想买车却又摇不上的人开始租、买他人的购车指标。

    昨日,北京市一中院通过调研近些年来购车指标转让案,特别提示借指标被查后三年内将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现状

    双方约定“借名购车”

    2013年11月26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显示,当期约有174万人参加摇号,而配置的个人指标总数18293个,中签率约为1:94.3。北京市交通委发布的“北京市2014年-2017年小客车数量调控方案”进一步明确,明年起年度指标配置总量将由24万个减少到15万个。

    昨日,北京一中院民四庭法官张家华表示,近些年,北京法院辖区内已经出现了不少旨在规避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购车指标转让行为,并且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而最常见的类型就是“借名登记”、“车户分离”,即:车辆登记在指标出让人名下,车辆所有权归指标受让人所有,同时指标受让人须为“借名登记”支付一定的费用。

    根据调研数据,在此种行为中,有时“买卖”双方还会约定好,事故责任由指标受让人承担、指标出让人只负责配合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

    风险

    出让人可能“丢”指标

    但是,在“借名登记”、“车户分离”购车中,“买卖”双方均会面临法律风险。

    一中院民四庭法官梁睿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法官分析,在此类购车指标案件中,作为实际车主的借指标者,显然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机动车登记,三年内将不得再申请机动车登记。通过借用、租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可能受到撤销机动车登记的行政处罚。机动车登记被撤销后,车辆未登记前不得上路,指标出让人则面临丧失已取得的小客车指标的风险。而出借身份证的行为,也会受到公安机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调研显示,即使“买卖”双方有约定,实践中还是纠纷不断。比如,指标出让人需要实际用车、想收回指标时,会遭遇困难。因为,根据政策,只有指标出让人名下的车辆转让或报废后才能获得更新指标,但实际情况,与购车指标相附着的机动车并不属于指标出让人。另外,在“车户分离”期间,车辆因交通事故引发纠纷,法律对第三人的责任和保险责任方面存在空白区。

    同时,“买卖”双方会因相关费用负担等问题产生争议,要求解除约定或确认约定无效等。

    法院表示,遇到购车指标转让纠纷,法院一般会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向当事人披露相应的法律风险,鼓励指标出让人通过自愿回购车辆的方式,与指标受让人达成和解。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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