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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空姐代购案重审宣判 由11年减判为3年

2013年12月17日 19:1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备受关注的离职空姐走私案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宣判。前空姐李晓航伙同他人,用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机场无申报通道将化妆品等货物携带入境,被法院一审认定偷逃税款8万多,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

  去年9月,李晓航一审被认定偷逃税100多万,被判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50万元。她不服,上诉到北京高院。今年5月,北京高院裁定将此案发回重审,北京市二中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11年改为3年,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北京二中院重新审理认定,李晓航与褚子乔预谋后,由褚子乔为她提供韩国免税店账号,并负责在韩国结算货款,李晓航伙同石海东在韩国新罗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后,分别于2011年4月19日、8月30日,采用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沈阳仙桃机场、首都机场无申报通道携带入境,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共计8万多元,对此前网上订单数额没有再做认定。法院认为,三被告人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化妆品进境,偷逃应缴税额较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均应予惩处。继续追缴三人偷逃税款上缴国库。宣判后,李晓航的辩护律师张彦仍然认为量刑过重。

  张彦:法院最后还是按扣住的现货,这次重审以后核税的税额也就是8万多元,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但是法院量刑量到头了,三年以下顶着头判了。当然可能考虑到区别量刑,因为另外两个被告已经押了两年多,但是我们认为这个不是理由,还是量刑畸重。

  辩护律师认为应该可以判处缓刑。

  张彦:同样比照全国同类法院的判决来看,明显重了。别的相关判决都可以适用缓刑,8万块钱还要收监?而且在她当时身体有严重疾病的情况下,这个作法是不妥当的。

  今天,李晓航在父母的陪伴下到庭听判,显得很虚弱。她的父母介绍,医生怀疑她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

  李晓航母亲:大夫诊断是怀疑再生障碍性贫血。12年的8月1号取保出来的,7月27号派出所晚上给我打的电话,告诉说这孩子血小板掉成两个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来,掉下来就有生命危险。

  法院判决后,按照法律程序,原本因身体原因取保候审的李晓航被收押,需要做相应的体检以确定是否适合羁押,律师表示会申请取保候审,同时提起上诉。

  张彦:如果不适合羁押的话,会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一定会上诉的。会上诉。

  据报道,2012年中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达483亿元,同比增长82%。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预计2013年海外代购的交易规模将有望达744亿元。分析人士称,放缓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就是"空姐案"。海外代购就有被控犯罪的风险吗?中央台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刘俊海教授分析,法院经过重新审理,对偷逃税款数额重新认定,是量刑发生变化的重要依据。

  刘俊海:一方面说明了这种非法走私行为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司法政策和司法信号,同时也让大家看清楚两个不同的概念之间的区别,一个是代购,一个是走私,代购本身并不一定导致走私行为,更不必然导致走私犯罪,关键是代购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按照应当缴纳海关关税的税目税率应当及时缴纳关税的缴纳了关税,也不会构成犯罪。

  专家建议广大公众进出国门,帮助亲朋好友及其他委托人代购商品的时候,一定警钟长鸣,及时申报、履行代为缴纳关税的义务。国人选择代购,是认为这些商品能保证质量,且价格便宜。刘俊海还建议进一步减税。

  刘俊海:有必要顺应我们国家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对于某些消费者急需的一些重要的商品降低关税,让消费者自己在国内市场当中就能买到他中意的商品。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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