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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国资国企改革20条 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2013年12月18日 09:14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上海12月17日电 (记者李泓冰、谢卫群)上海市政府1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简称“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再次启动。

    本次改革以国资改革为重点,原则是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促进国资国企在改革中调整提升、在开放中创新发展,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主要目标是,经过3—5年的扎实推进,国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国资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在上海经济社会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通过改革,上海国资将进一步提高集中度,国资系统的80%以上将集中在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

    在这个过程中,上海将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管资本为主。为国企松绑,减少审批事项,切实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的话说,就是要落实三个词:“多管、管少、不管”,即国资的事要多管,国企的事要少管,企业经营的事不管。

    与此同时,上海国有企业的选人用人机制也更市场化,国企副职将逐步全面取消行政级别,而用市场化方式选聘、激励。监管方式也将分类管理。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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