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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设“举报窗口”严查公款购赠年货

2013年12月20日 13:37 来源:新快报 参与互动(0)

    据新华社电 为狠刹元旦春节期间的不正之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了“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专题,并设置“举报窗口”接受相关举报。

    11月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国家卫计委要求:

    120急救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延误服务

    据新华社电 国家卫生计生委19日公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的公益性,并提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等“五不准”。

    第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第二,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第三,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第四,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第五,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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