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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17个涉税项目先办后审

2014年01月06日 08:50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海口1月5日电 (记者陈伟光、丁汀)近日,海口市地税局中心办税服务厅内,纳税人殷女士直呼想不到。她告诉记者,就在几年前自己办理税务登记证时,跑了快一个月才办下来。这次本来也抱着“打持久战”的准备,谁知前后还不到10分钟就办理完了所有的手续。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海南省地税局对行政审批制度和税源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目前,海南省地税局将清理的330项涉税事项划分为三类办理模式:15项审批类事项实行“窗口受理、先审后办”;部分审批事项、备案类减免税217项实行“窗口受理、先办后审”;其余98项实行“窗口受理、当场办结”。即纳税人依法办理涉税事项时,除少数事项遵循先行审批外,九成以上事项只要符合办理条件,可以在窗口先办,事后再进行申报资料和实际调查结果的对比核查,并最终确定审核意见。

    与其他实行涉税事项“先办后审”的省份比较,海南的独特之处是“先办”比较彻底,对审核通过的事项,前台直接出具该事项的审批决定书或通知书。

    先出具办结通知,如果有人钻政策的空子,弄虚作假,逃税漏税怎么办?海南省地税局负责人认为,后审、简化审核环节,也并不是不审。如果因纳税人提供虚假或错误资料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以进行事后追究。就内部管理而言,可以通过定岗定责,要求税管员按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后审职责,对未通过审核的事项要及时加以纠正,追缴税款。建立对事后审核事项的内部检查、监督机制,防范执法风险的发生。对未尽到审核职责的,追究执法人员责任。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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