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继续对我非公路用轮胎征收“双反”税
2014年01月08日 10:56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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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月6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公路用轮胎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双反”关税)。
美国政府于2008年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公路用轮胎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反倾销税率为0~210.48%,反补贴税率为2.45%~14%。2013年8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此进行第一轮日落复审,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于2013年11月同意对此作出快速复审。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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