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税收政策促外贸电商出口
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 (李晓喻)中国政府9日发布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旨在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提供支持。
所谓跨境电子商务,即企业或个人通过电子商务的手段,将传统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数字化、电子化,实现产品进出口的新型贸易方式。
近年来,中国出口增速逐渐放缓,但同期跨境电子商务却发展迅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1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超三成;2012年这一交易额达2万亿元,增速明显高于同期外贸增速。
根据这项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最新政策,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如果有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且该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有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即可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不过,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不适用这一政策规定的退税、免税政策。
这一政策已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官方希望,通过这些扶持政策,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而这将有助于企业扩大海外营销渠道,实现中国外贸转型升级。
中国政府2013年已正式出台支持外贸电商政策,包括税收政策、鼓励银行提供支付服务、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