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府性债务总体风险可控 主要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中新网杭州1月24日电 (见习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王蔚)24日,浙江省审计厅发布《浙江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5088.24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27.0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513.04亿元。
审计结果还表示,浙江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政府性债务主要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3年8月至9月,由审计署统一组织,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和浙江各级审计机关1200余人,对浙江省本级及所属10个市(不含宁波)、79个县(市、区)、834个乡(镇)截至2012年底和2013年6月底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
据了解,审计机关共审计了463个政府部门和机构、1016个融资平台公司、630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65个公用事业单位和853个其他单位,以及涉及到的8028个项目。
此次审计结果表明,浙江的政府性债务呈现出四大特征,即债务规模相对适中、债务资金投向比较合理、债务管理机制较为健全以及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浙江省审计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康跃西认为,从审计情况看,浙江省政府性债务基本属于建设型债务。债务资金大多投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园区开发、环境整治等项目,各地政府形成了大量的公益性资产或经营性资产。
之所以说浙江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康跃西认为,从政府性债务的现状看,浙江债务负担适中,风险水平基本控制在安全区域,而浙江平稳较快的经济增长为债务偿还提供了根本保障。
据悉,浙江是中国最早实施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省份,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已近10年。康跃西介绍,从2011年以来,浙江部分地方政府已开始尝试引进民间资本参与政府主导的公共事业项目,减轻了政府债务负担和社会管理压力。
另外,截至2013年6月底,浙江省本级、9个市级和77个县级制定了综合性的债务管理制度,浙江省本级、8个市级和66个县级建立了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