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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复 为江西首个

2014年01月26日 09:55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25日,记者从赣州开发区管委会获悉,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海关总署,同意设立赣州综合保税区。赣州综合保税区成为江西省首个综合保税区。这是继龙南、瑞金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后,赣州在振兴发展道路上取得的又一重大发展平台,也是该市实施大开放主战略,主动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取得的丰硕成果。(中国江西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赣州进入“港口时代”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在赣州出口加工区的基础上按程序申请设立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2012年8月,赣州市人民政府将《关于在赣州出口加工区基础上建立赣州综合保税区的请示》上报省政府,历时1年4个月,赣州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复设立,这意味着省内综合保税区实现“零突破”,也意味着赣南首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再度升级,赣州就此全面进入具有口岸服务功能的“港口时代”。

  根据国务院批复,赣州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为4平方公里,选址位于赣州开发区辖区内。赣州综合保税区将与赣州黄金机场互为依托,海关可通过开展“区港互动”监管模式,实现赣州综合保税区和机场口岸的无缝对接、深度合作,使货物在两个区域间快速、高效流转,发挥综保区保税物流和口岸功能,推动航空口岸物流跨越发展,共同打造中部乃至全国的空运物流中心枢纽,构筑赣州对外开放大平台。

  将搭建更高层次经济平台

  国务院的批复指出,赣州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5]5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据赣州海关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的一种,具有开放层次高、政策优惠、功能齐全、通关最便捷等特点以及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扩大对外贸易、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就业等重要作用。赣州综合保税区建成后,其独特的产业聚焦优势和辐射效应,将在吸引优质资源、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辐射周边国家地区等方面搭建起一个更为开放、层次更高的经济平台,为促进赣州乃至江西区域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增长注入强劲动力。本报赣州讯温世伟、陈琦、记者李湖明、杨泽雷(信息日报)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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