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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截至2013年底共收反垄断申报866件 97%获批准

2014年02月27日 15: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 董冠洋)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27日在北京透露,截至2013年底,商务部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866件,其中立案797件,审结740件,其中97%获无条件批准。

  2008年8月,中国《反垄断法》正式施行。中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三部门分工负责反垄断执法。其中,商务部对经营者集中,即通常所说的并购、收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曾处理过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附条件批准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等20余起重大集中交易。

  尚明介绍,截至2013年底,商务部共审结740件案件,其中无条件批准717件,约占97%;附条件批准22件,禁止1件。2013年案件略有增加,商务部收到申报224件,同比增长8%;立案212件,审结207件,其中附条件批准4件。

  2013年商务部附条件批准的案件中,包括迄今为止全球矿业领域最大规模的收购——嘉能可收购斯特拉塔案。商务部认为该案在铜精矿、锌精矿、铅精矿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附条件批准了此项收购,并确定要求嘉能可剥离其在秘鲁拉斯邦巴斯铜矿项目的全部收益等条件。

  大宗农产品贸易领域,商务部附条件批准了日本丸红株式会社收购美国高鸿公司案。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豆进口国,大豆对外依存度超过80%。商务部要求两公司对中国大豆出口和销售业务保持相互独立的竞争关系,双方不得交换经营、销售及定价等信息。

  “商务部已经建立或开始建立与美欧、金砖国家、周边国家地区反垄断机构的合作机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透露,上述合作不仅涉及提高执法能力,重点案件技术层面的交流也将加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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