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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违规企业最高罚10万

2014年03月06日 15:5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张航)在3月1日本市开展的环境违法检查“零点行动”中,北京宏翔鸿科技孵化基地有限公司供热服务中心成为《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的首家被查处单位。昨天下午,该供热中心负责人到市环境监察总队接受笔录调查,调查材料和出具的监测报告将成为最后的处罚依据。

    供热中心运行经理王孟春昨天告诉记者,整个中心有5台20蒸吨的燃煤锅炉处于运行状态,被查发现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是5号锅炉。对于超标原因,他解释称“工作人员认为太晚了应该不会有人来查,就犯了懒,没有添加脱硫剂。”他说,公司规定锅炉房应24小时保证有一个包括化验员在内的9人小组在岗,及时添加脱硫剂,确保达标排放,“我们已经与化验员等直接责任人解除了劳动合同。”

    王孟春表示,供热中心已经投入整改,在添加脱硫剂的位置加装了监控摄像头,监督工作人员按时按量投放脱硫剂。今年,该中心还将实施“煤改气”工程,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市环境监察总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后的监测报告显示,该供热中心的5号锅炉当时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高达352毫克/立方米,超出标准六倍之多。“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家企业将被处以罚款,最高可达10万元,同时我们还将在本月15日前对其进行复查。”

    J067 王溦摄J218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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