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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协组织20年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30.2亿元

2014年03月14日 17: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 刘长忠)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14日披露,20年间,中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06万件,解决率92.6%,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30.2亿元(人民币,下同)。

  在当日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举行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工作座谈会上,常宇说,原《消法》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20年。20年来,中消协和各地消协,借助3·15每年的主题活动,广泛进行普法宣传,推动全社会共同依法维权;揭露、批评侵权行为,发布观点引导舆论;拓展基层维权网点,加强农村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维权意识日渐觉醒。

  随着经济发展,改革深入,中国消费领域迅速拓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社会各界期盼《消法》能够与时俱进,修改完善。2013年10月25日,新《消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调查显示,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部分商品服务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扩大“三包”规定适用范围、加大明星代言责任、加强网络平台规制、提高惩罚性赔偿力度等获消费者高度支持。

  常宇表示,新《消法》将于明天(15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消费者协会是履行公益性职责的社会组织,并赋予八项法定职责,中国消协组织将认真依法履责,从四方面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首先,在引导可持续消费、参与立法立标工作、及时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加强监督维护消费者整体利益等方面,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建立健全消费维权问题发现机制、诉求反映机制、纠纷调解机制、应急处置机制。

  其次,推动社会共治,着力打造维权网络新体系。

  第三,完善制度,着力提升维权服务新水平。修改、完善消协受理投诉、法律支持、投诉披露等制度,规范有关工作等。

  最后,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塑造消协组织新形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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