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三名员工挪30万公款投资 竟称不知是违法
2014年03月28日 11:2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身为燕化公司工会副主席,任进祥与公司出纳、会计3人挪用下属公司3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昨天上午,此案二审在北京二中院开庭。
一审检方指控,2002年,在任进祥担任中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王小娟担任燕化公司出纳兼北京燕山多元实业有限公司会计,翟秀兰担任燕化公司工会会计期间,三被告人经预谋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02年12月25日至27日,先后挪用四笔公款共计3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进行营利活动。后于2005年5月归还。对于检方指控,任进祥表示,当时自己担任工会副主席,当时自己认为就是从小金库借点钱,而且以后还要还,但并不知道这个行为属于挪用公款。
【编辑:曾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