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东划定化解过剩产能“线路”

2014年03月31日 09:06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山东省出台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化解过剩产能消化、转移、整合、淘汰等4条“路线”,着力推动钢铁、电解铝等产业链条向高端延伸。

  山东鼓励当地钢铁企业采用新一代钢铁制造流程和无缺陷连铸、高洁净度电炉冶炼等关键工艺技术;鼓励电解铝骨干企业加强对高性能专用铝材生产、超大型预焙槽节电等前沿工艺技术研发;鼓励玻璃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应用延伸到装饰、电子、能源、环保及国防航天等领域,平板玻璃深加工率达到50%以上。积极推动高品质钢材、铝材的应用,加快发展新型特种功能玻璃,加快发展大型液化天然气船、邮轮、豪华客滚船、深水钻井平台、豪华游艇等高端产品。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下一步将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油、轮胎等行业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并据此建立全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环保管理动态数据库。同时,他们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作为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定期曝光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力争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到2015年底前,山东省将压缩钢铁产能1000万吨以上,淘汰电解铝行业16万安培以下预焙槽,逐步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对不能按期完成淘汰压缩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市,山东将暂停对该地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备案和审批手续。

  记者 王金虎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