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新规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区设分所
中新社北京4月9日电 (李晓喻)中国财政部网站9日消息,支持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分所。
根据财政部网站9日登载的通知,采用合伙制或者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满一年,内部整合到位且运行平稳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一家分所,并可使用含“上海自贸试验区”字样的分所名称。
按照中国行业管理惯例,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所在的城市不设分所,同一城市不设两家或两家以上分所。最新规定打破了这项惯例。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自贸区全新的开放政策和监管模式有利于开拓会计审计新业务。此举旨在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开拓新型金融服务,发展代理业务,充分利用外汇政策,推动政府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抓住这一机遇,积极开展高端型、综合型、外向型和国际化业务,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和人才“走出去”,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会计行业发展迅速。据中注协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已达8209家,注册会计师98000多人。
据中注协数据,2012年度,全行业实现业务总收入约509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超过15%。其中,业务收入过1亿元的会计师事务所从2002年的5家增加到2012年的44家,过5亿元的从2002年的1家增加到2012年的14家。
同时,中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与普华永道、安永、德勤、毕马威这四个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据中注协数据,2012年中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24.37亿元的本身业务收入超过安永和毕马威,位列普华永道和德勤之后。这也是中国本土事务所首次跻身国内“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排行榜前四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