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上海自贸区不可能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的“天堂”
参与互动(0)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去年9月底挂牌以来,区内外一些企业开始流行一种说法:“自贸区属于‘境内关外’,海关不再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想使用什么专利技术,想生产什么品牌商品,都是自由的。”对此,海关明确表示,这一对“境内关外”的解读属“误读”,上海自贸区不可能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的“天堂”。
上海海关法规处副处长徐枫25日向新华社记者解释,世界海关组织在2006年生效的《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简称《京都公约》)中对自贸区“境内关外”的定义,仅针对关税而言,并不是指“法律豁免之地”。涉及海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自贸区中当然要得以实施,包括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而在上海自贸区内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完备的。
徐枫进一步解释说,上海自贸区合并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原来都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每年都在进出口环节查获大量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变身”自贸区后,海关将一如既往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同时根据自贸区业务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执法手段,不会让这里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特区”。
据介绍,为适应上海自贸区实施“先进区、后报关”等新型监管服务制度以及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的“落地”出现的新变化,上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正在出现三大变化:
一是着手知识产权授权许可“白名单”建设。即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所经营商品境外来源复杂、进货渠道多、境内收货多为个人、品牌和种类众多等特点,通过“白名单”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加强货物来源渠道管理,建立正规品牌及商品名录,便利合法授权商品快速通关。
二是围绕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携手上海自贸区内的工商、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机构,在企业违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联合办案等方面加强合作,合力构筑知识产权监管和保护网络。
三是在企业信用建设中引入知识产权诚信内容,并将其作为社会诚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加强知识产权违法惩戒力度,逐步将相关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海关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定期公开,以此形成舆论压力,提高企业守法意识。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主席张为安认为,鉴于外资企业大多从事外向型经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其在华正常经营意义重大。上海海关明确在上海自贸区内依法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澄清了一些“误读”,相信可以让更多跨国公司、高科技企业、文化创意企业携带他们珍视的专利、商标和著作权落户上海自贸区。(记者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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