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时房屋变“性质” 私宅变自行车库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房子买卖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大事。市民张先生最近就在房子买卖的时候遇到了大麻烦。买家找到了,价格谈好了,可就在准备过户时,交易却卡壳了。因为,张先生的房子突然变“性质”了,从私宅变成了自行车库。谁会花130万买个车库呢?买家立刻撤了,可张先生却傻了,他的房子怎么了?
房主:
交易时房子变成自行车库
据张先生介绍,他这套位于公园新寓1栋104室的房子,建筑面积是50.18平方米,是2002年拿到的拆迁安置房,当时是分给父亲的,在2005年时办了产权证,性质是“私房”。到了2009年,父亲将该房赠予他,到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登记过户时,该房的性质仍是私房。今年,因生意周转问题,他急需用钱,于是决定将该房出售,买家找好了,价格也谈到了130万,可就在过户时,房产局突然告诉他,该房的性质是自行车库,如果要办过户,得按自行车库性质过。
“当时我就傻了,之前都办过
两本产权证了,性质都是私房,怎么轮到我时,就变成自行车库了呢,我就弄不明白了。”张先生为此很郁闷。
张先生的这套房子,是2002年由原白下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三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作为拆迁安置房分配给他父亲的,入户门牌、水、电、气一应俱全,但是,与普通住宅不同的是,该房的层高达到4.8米。在张先生提供的房产证上,产别一栏明确注有“私有房产”,而在当初的拆迁协议上,补偿安置形式一栏也明确标注为“产权调换”,既然是产权调换,那就是房对房,怎么可能从私房变成自行车库?这让他无法接受。
房产局:
错了得纠错,证件要收回
张先生质疑,既然拆迁协议上写明产权调换,而房产证上标注的也是私有房产,那么,在2005年办产权证时,为何没有发现该房属自行车库?现在他面临的损失又该找谁来补偿?
为此,记者采访了南京市房产局。在了解张先生的情况后,房产
局人表示,当初张先生就是按照住宅性质向他们申报房产证的,没有提供规划图纸,由于房屋有正规门牌号码,又有拆迁安置协议上的产权证明,因此房产证就名正言顺地办下来了。现在,既然规划图纸上标明这处房屋是自行车库,应该按照规划用途办,如果房产局错了,那就要纠错,他们将按照规定收回证件,实行纠错。不是说第一次认定为私有房产就一定要延续下去,错了就要纠错。
关于张先生提出的损失,房产局表示,如果张先生想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找当初安置他们房子的开发公司。
开发公司:
曾口头告知房子的权属
私房变成自行车库,张先生和其家人表示从拿房到现在十几年里,他们对自己房产系自行车库性质半点不知情。那么,当初开发公司在安置其住宅时,是否有隐瞒房屋规划用途的事实?
关于房产变性一事,开发公司计划部的张姓工作人员表示,起初,安置给张先生父亲的房子并非104室,而是位于楼上28层的房子,那个房子的性质是没有问题的,属于私房。但是,张先生的家人不愿意,因为一些家庭原因,他们要一楼的房子,并看中了104室。
在看房时,工作人员就已经明确告诉张先生家人,104室是车库,可能办不了产权证,但是,张先生一家依然要该房,称可以自己找人办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公司才将104室安置给了王先生的父亲。
开发公司的张先生强调,产权证是张先生家自己办下来的,现在的产权证上写的是私房,既然已经认定是私房了,现在卖房遇到问题,张先生应该找当初办证的部门,而不是开发公司。如果当初办不了证,找开发公司,开发公司还有房子帮你换,现在让开发公司上哪儿找房子呢?
采访中,开发公司的张先生表示,房子是自行车库的事实,张家人早就明晰,当初开发公司和张先生家人是达成口头协议的,只是没有书面告知,双方早已默认这一事实。对此,张先生一家予以否认,称直到这次卖房子,才知道房子是自行车库,如果当初就知道,他们是不可能
要的。
房子是自行车库的事实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张先生该怎么办?记者就此事向房产和法律界业人士做了咨询。他们表示,张先生的房子从私有房产变成自行车库之后,面临很大的经济损失。因为目前,车库都是按照个数买卖,而住宅却是按照面积交易,且单个车库的市场价格最多也就在几十万元。既然,张先生手中有产权证、有拆迁协议、有书面上的凭证,建议张先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