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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红包 “抵赞”还是“抵打”?

2014年05月19日 11:3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三亚市政府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为全市62万居民一次性发放总计逾2.2亿元补贴,符合条件的居民每人将一次性获得360元补贴。其实,内地许多城市也在发放物价补贴,而三亚的红包虽然名义上也是“物价补贴”,不过有着本质区别——别的城市主要是在物价连续上涨的时候发给弱势群体的救助措施;三亚则是全民化、常规化。由此引起的热议持续不断,如此福利背后的隐忧,也备受关注。

  如果愿意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将公共财政的效益发挥到最大,肯定还有比直接发钱更优的方案。

  PK

  红包来源于旅游业,发放也是为了弥补旅游业造成的影响,这种与公众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方式,追求的是更宏观意义上的公平。

  抵赞

  行政理念值得肯定

  其实所谓“红包”只是一种通俗化的说法,本质上是为抵消居民受到物价上涨影响而获得的物价补贴。从资金来源上看,物价补贴的资金主要还是从旅游业向游客收取的价格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以及公共财政,甚至缩减“三公消费”的结果,以这部分资金来支付物价补贴,名正言顺。

  以2013年为例,三亚旅游收入在其GDP中占比超过6成,在带来了丰厚的财税收入之余,也不可避免炒高了物价。但当地人的收入却滞后于物价上涨的脚步,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三亚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460元,而同为旅游城市的杭州和青岛,这一数据是43868元、35227元。产业发展全民都有贡献,物价上涨也由全民承担,政府发放全民普惠性的物价补贴,并无不合理。这笔钱不仅是真金白银的补贴,更表现了政府关注民生的态度。政府主动发放红包,更能争取市民对旅游业的认同与理解。

  红包背后的行政理念也值得肯定。一方面,三亚红包不设户籍门槛,体现了共建共享的理念,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另一方面,红包来源于旅游业的繁荣,发放也是为了弥补旅游业造成的影响,这种与公众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方式,追求的是一种更宏观意义上的公平。

  至于有声音批评三亚发红包是一种机械公平、表面公平,在我看来有失公允。首先,三亚发红包并非没有选择、没有条件地发放,而是与经济形势挂钩,具有弹性;而具体发给谁、发多少,也已纳入财政预算,经过人大审议批准后实施,又有一定的刚性。弹性与刚性兼备,何来“机械”之说?其次,有人指出还有很多比发红包更好的措施来平抑物价。的确如此,但批评者也应看到,红包也并非三亚调节物价的唯一措施:针对生产环节有“菜篮子基金”,针对流通环节有“平价超市”……何况当地早做过调研,三亚本地居民更倾向于去农贸市场采购果蔬,去平价超市的反而是游客,间接补贴还不如直接补贴有效。再次,从社会保障的层面上来看,物价补贴只是其中一种,例如住房困难的有住房补贴,经济困难的农民会有种苗补贴、农资、农田补贴,低保户有低保的补助安排。

  三亚抛出的红包确实不是万能的。承认红包的局限性,也并不等于对三亚采取的其他社会保障措施视而不见,更不等于否定红包给当地居民带来的实惠以及政府理念上的进步。自说自话将红包绝对化、唯一化,孤立地施以评价,这种“选择性近视”不可取。 (张涨)

  抵打

  有比发红包更优的惠民方案

  三亚市近日发放上半年物价补贴,被外界普遍理解为“政府发红包”,并引发争议。当然,点赞的多,拍砖的少。最朴素的观点莫过于:政府给穷人发“红包”,总比那些钱被公款吃喝吃掉、公车消费烧掉、公款旅游扔掉好吧。用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论来理解“政府发红包”是非常糟糕的。政府不是商人,不会从市场中赚钱,政府发“红包”,最终是公共财政埋单。现在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一刀切式的发放,机械的公平是不是真正的公平?动用公共财政惠民,是否存在比“政府发红包”更优方案?

  澳门特别行政区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现金分享计划,不问贫富、只分永久性与非永久居民。三亚和其他一些城市发放“红包”时,一般都设了门槛,譬如面向低收入的户籍人员。虽然这种前置条件将生活无忧的人群拒之门外,强化了救济色彩,但是,一样多的钱给每个人的边际效益不同,同样也存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一碗水端平的平均主义,并不是真正的公平。一项公平的、合理的公共福利分配方案,应该体现“按需分配”原则——真正有需要的人可以多占一些,而不需要的人少一些。哪怕同属低收入群体,他们对公共福利的需求也千差万别。

  另外,是否存在比“政府发红包”更优方案?答案是肯定的。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直接发钱,管你有用没用,管你如何花,肯定不是一个最优选择,甚至还可以归为懒政。如果愿意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将公共财政的效益发挥到最大,肯定还有比直接发钱更优的方案。譬如把钱投入到公共服务,提供的公共服务总效用未必比直接发钱低,甚至于总体社会福利增进高于个体福利增量之总和。比如给1000名困难群众每人发1000元,或者将这100万元投入到帮助他们就业中,帮助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哪一种选择更有效率?授人以渔当然比授人以鱼强得多。

  俗语云:“救急不救穷”,意思就是说,只能救一时的急难,不能救长时间的穷困。一次性给低收入群体发几百元钱“政府红包”属于“救穷”范畴,作用有限,意义不大——几天花光了,还是没有出路;将这些钱给他们买医保、社保,等到他们生病时,不必担心看不起病、吃不起药,则是“救急”之举。相形之下,后者意义更大。更深一层,公共财政有节余,既可以通过加大公共投入的“多予式”惠民,也可以考虑通过退税、减费等“少取式”政策减轻社会负担,例如减轻小微企业税负、启动个人退税政策。前者有利于企业将更多的钱投入再生产,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后者裨益于藏富于民,有助于实现“橄榄形”社会。 (练洪洋)

  雨露均施值得赞

  @一秋水河:人不患寡而患不均,普惠不是很好吗?雨露均施,怎么叫懒政呢?

  @wingingfreedom:其实不必羡慕三亚红包,大家需要明白三亚请个洗碗工才1500元一个月,可是生菜都要2.5元到4元一斤,物价直追深圳、香港,政府发钱是应该的!

  @中青报曹林:都羡慕三亚给市民发红包,北京地铁和公交车票这么便宜,每年等于发了多少红包?不同方式而已。

  发钱不如干实事

  @青字辈儿老大:其实发红包是政府太懒了,不想通过更有效的途径施惠于民,只靠这简单粗暴的小恩小惠赚民心。

  @大虾一世:大众是逐小利,政府呢,是贪巨利,偶尔返点微利。

  @劳丽诗:那么多钱集中起来能搞多大的事儿,非要每人发那几百元,顶什么用?话说回来,他要是不发那钱,老百姓也没办法不是。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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