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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中资公司海外子公司成对外并购主力

2014年05月28日 11:06 来源:环球网 参与互动(0)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5月27日报道,四月份,中国企业集团三胞集团(Sanpower Group)旗下一家子公司收购了创立已165年、历史悠久的英国百货连锁House of Fraser Ltd.。然而,数据提供商Dealogic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由中国大陆上市公司直接进行的海外并购总价值为170亿美元,仅占同期中资公司进行的此类交易价值的5%。中资公司海外子公司成对外并购主力。

  报道称,对于这家名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新百)的相对不知名子公司来说,这是一桩备受瞩目的收购。南京新百收购了House of Fraser 89%的股份,估值约4.8亿英镑(约合人民币50亿元)。但或许最不寻常的是,三胞集团选择了一家在中国大陆上市的子公司收购House of Fraser,而不是通过海外子公司收购。

  对此,荷兰安智银行(ING BANK)中国企业融资部负责人David Wu表示,企业的发展战略以及融资来源可能会影响它们在这方面的决定,比方说,有时候一家企业可能出于融资或者简化管理结构等特定原因而更愿意通过国内的子公司进行海外收购;尽管如此,大多数企业仍然更偏向于通过海外子公司进行海外收购,这主要是出于缴税、上市前景、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考虑。

  中资企业通过海外子公司进行海外并购的一个最大原因是为了避免交易需要获得中央政府的批准。如果买家是中资企业的海外子公司,而交易又不需要在国内融资,那么就不必获得上述政府机构的批准。当然,许多这类海外子公司只是空壳公司,需要获得国内母公司的融资帮助,比方说需要母公司作为担保人或注资来源。在这些情况下,并购交易仍需要获得上述三大政府机构的批准。

  另一方面,企业可能选择通过国内子公司进行海外并购的一个原因是需要在国内进行融资,尤其是向中资银行寻求融资。美银美林(Bank of America Merrill Lynch)中国并购业务负责人Ellis Chu表示,如果买方实体是运营业务的一方,而且其有过去纪录并直接与收购交易相关,那么则更容易从银行获得贷款;如果买方是一家上市公司,有公开信息可供参考,则卖方也将感到更安全。

  此外,通过海外子公司进行收购还有其他原因。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Baker & McKenzie, )专门研究并购业务的合伙人邬美珍(Bee Chun Boo)表示,中资公司可能也会通过在香港、荷兰和新加坡等其他地区和国家注册的海外实体进行收购来获得税收优惠。

  报道指出,考虑到在收购交易中利用海外子公司的优势,外界普遍认为三胞集团通过南京新百进行收购不太可能预示着新趋势的开始。王海军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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