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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小伙棋牌游戏植“木马”暴富 两年非法牟利320万

2014年06月20日 22: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丽水6月20日电(记者 胡丰盛 实习生 李婷婷 通讯员 纪鸿璟)短短两年多时间里,浙江的80后青年金某等人,通过在衢州、台州等地成立游戏工作室,传播“木马”病毒,并利用“木马”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牟利了323.7万。近日,云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数额巨大的非法控制计算系统罪。

  云和小伙金某精通计算机软件编程,却不将本领用上正途。2010年10月至2012年12月期间,金某伙同被告人叶某、李某,并雇佣技术人员赵某,在衢州市、台州市成立工作室。工作室通过在互联网上架设假冒的“456游戏”、“飞五游戏”的“钓鱼网站”等网络棋牌游戏,并通过百度推广、搜索优化等方式提高该“钓鱼网站”在百度搜索中的排名,从而诱骗游戏用户进入该“钓鱼网站”下载带有“木马程序”的游戏客户端程序进行安装,使“木马程序”植入游戏用户的电脑。然后通过植入的“木马程序”远程非法控制他人电脑,在“梭哈”、“麻将”等棋牌游戏中偷看他人底牌,赢取他人游戏币,并将游戏币变卖以获利。

  两年多时间里,工作室通过植入木马、作弊赢钱、变卖游戏币的方法,金某等人就非法获利323.7万。

  法院还查明,金某雇佣的技术员赵某明知金某等人利用在假冒网站上挂“木马”,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实施违法活动,仍然为金某等人提供制作棋牌游戏的“钓鱼网站”,提高网站排名、网站维护等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从中获利8000元。

  云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六被告违反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保护的规定,故意在互联网上传播“木马”病毒,并利用“木马”程序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特别严重,金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余五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以及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共计29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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