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代言产品超出宣传范围 主持人朱丹起诉索赔
2014年06月22日 09:4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 孔德婧)因自己代言的公司擅自将产品宣传区域扩大,著名主持人朱丹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日前,该案被大兴法院受理。
2013年6月,著名主持人朱丹与福建某食品公司签订《广告代言合同》,约定朱丹为该公司的某品牌休闲系列蛋糕产品代言,代言时间两年,自2013年6月1日起至2015年6月1日止,代言区域限中国大陆地区。
日前,朱丹将该公司诉至大兴法院,认为该公司推广宣传销售的产品超出了代言范围,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肖像权,并造成了经济损失。朱丹称,2014年,自己发现该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以自己为代言人推广宣传销售其他非蛋糕类产品并获利。代言行为会让消费者认为该产品品质有保证,但实际上自己对该公司的其他非蛋糕产品品质并不知情,该公司的行为会误导消费者。而一旦产品有质量问题,必然会对自己的名誉造成影响。
故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自己的名誉权、肖像权,停止销售并收回以原告肖像作推广宣传的产品,在全国范围内消除影响、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2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费用5.5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种卿】